关于10万元以下采购合同全面纳入合同管理系统审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6-06-10 点击次数:52各二级单位、全体教职工:
自2025年12月16日合同管理系统试运行以来,学校采购合同(10万元以下)和资产合同已通过系统实现发起、审批、签订、归档等全生命周期管理。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合同管理数智化、规范化建设,让数据多跑路,师生少跑腿,现就10万元以下采购合同审批方式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安排
自2026年6月15日起,1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原则上均须通过合同管理系统进行审批。为保障工作平稳过渡,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,10万元以下采购合同仍然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的“采购合同用印审批表”服务事项申请,之后网上服务大厅“采购合同用印审批表”中10万元以下采购合同审批功能将全面停用,不再受理相关申请。
二、使用说明
1.合同管理系统登录方式:电脑端可通过https://htxt.bupt.edu.cn/或信息门户左侧“合同管理系统”图标登录;手机端可通过企业微信、i北邮APP搜索“合同管理系统”登录。
2.系统操作手册及视频已在系统首页挂载,可随时查阅。在使用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(如登录困难、操作异常、功能故障等),请联系技术支持人员,联系电话:15042972478(合同系统),13691186313(盖章一体机)。
如遇合同业务问题(如合同内容、审签流程等),请联系采招办、党政办(政策法规办),联系电话:62283424(赵灿)、62282051(马骁萌),62283022(朱佳玥)。
三、特别提醒
(一)有前置审批要求的相关合同办理
签订采购会议酒店、租赁房屋、采购服务器等合同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须先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签订。合同发起审批时应附相应支撑材料。
1.会议酒店采购合同需附《会议审批表》;
2.对现阶段学校允许租用的校外场地,如未来通信产业园(昌平)房屋,房屋租赁合同需附《科研经费租房协议用印及缴费确认单》。
3.服务器采购合同需附审批签报。
(二)其他特殊合同办理
建设工程类合同请申请合同专用章。
四、工作要求
根据学校合同管理相关规定,1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,经费管理单位是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,负责合同的审核、备案等工作。各单位要按照《北京邮电大学合同管理办法》《北京邮电大学采购合同审批签订实施细则》,做好合同审批、授权签字、履约等管理工作。
1.严禁倒签合同。采购合同应“先审批后签订”,签订日期要真实、规范,合同中载明的履行日期不能早于合同签订日期。
2.禁止化整为零。化整为零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,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、服务项目,以化整为零方式多次采购,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学校或政府采购相应限额标准的,属于以拆分方式规避比价或统一采购。
3.加强履约管理。抓好合同履约验收,建立履约台账,规范履约保证金入账退还工作,按合同约定时限及时依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入账及退还。如有问题,请及时联系采招办。
4.严守保密要求。涉密信息不上网,上网信息不涉密。合同管理系统审批的采购合同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及敏感信息,涉密采购合同不得通过合同管理系统线上审批,按学校涉密采购流程线下单独办理。
5.加强监督检查。强化合同管理年度报告和定期检查制度,党政办(政策法规办)会同采招办等部门定期组织采购合同检查工作,防范合同风险,提升学校资金使用效益。
特此通知。
党政办公室(政策法规办)
采购与招标办公室
2026年6月1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