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初采购工作温馨提示
发布时间:2025-12-04 点击次数:979为确保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依规有序推进,提升采购效率与资金使用效益,保障2026年初即执行的采购项目顺利实施,针对2026年度预算批复前需启动的政府采购项目,现向各单位提前告知相关事项,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提前规划,按流程备齐材料并尽早提交,确保采购工作高效合规完成。
一、适用范围
需同时满足学校已同意纳入2026年度预算且预算批复前必须执行,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:
1.限额标准以上项目:单台件、单项或批量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、服务类项目,1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采购项目。
2.批量集采产品:使用非科研经费采购《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2020年版)》内产品的项目。
二、执行要求
(一)严守预算原则,提前做好前期筹备
1. 所有采购项目需明确资金来源,严格恪守“无预算不采购”原则,仅可对已申报202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申请提前启动采购。
2.建议各单位提前开展采购项目的需求调查、市场调研及实施计划编制工作,结合采购全流程进行时间倒排,预留充足审批与采购周期。
3.对预算批复前确需执行的项目(如2026年春季教材、寒假维修改造工程、开学急需设备等),可申请临时采购计划启动采购程序,待预算正式批复后,及时完成临时采购计划与经费预算的挂接,杜绝合同无法履约、资金无法支付等风险。
(二)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需完成采购意向公开
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,须按要求及时填报采购意向公开信息,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《关于收集2025年下半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的通知》执行。
(三)2026年第一季度批量集采产品采购计划申报
根据学校批量集采工作安排,现开始收集2026年第一季度批量集采产品的采购计划。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非科研用途的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复印机、打印设备、空调机(包括分体变频壁挂机、分体变频柜机),请于2025年12月30日前通过采购管理系统(https://cg.bupt.edu.cn,通道:货物类→目录内→非科研仪器设备→批量集中采购)申报2026年第一季度(1月、2月、3月)的采购计划。过期申报将顺延至下一个采购周期。具体配置标准详见《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》。
(四)非科研用途复印纸等耗材采购申报
因中央政府采购网实行双因子认证管理,原非科研用途复印纸等耗材(非原厂兼容耗材)零星采购账号已暂停使用。为保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,此类复印纸等耗材采购需与批量集采计划同步,按季度集中申报:
1.申报范围:非科研用途复印纸等耗材(彩色复印纸不属于集采目录,可由单位自行采购);
2.申报时限:2025年12月30日前;
3.申报通道:学校采购管理系统(https://cg.bupt.edu.cn,通道:货物类→目录内→非科研仪器设备→【政府集中采购(<10万元)】(不含批量集采品目);
4.采购周期:本次申报对应2026年第一季度(1-3月)采购需求。
请各单位提前梳理采购需求,合理安排采购规划,预留充足采购和审批时间,确保及时合规完成采购工作。
联系人:彭竹云,电话:62282268
采购与招标办公室
2025年12月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