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初采购工作温馨提示
发布时间:2024-11-29 点击次数:365为确保学校政府采购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,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,满足确需2025年初即执行的采购项目需求,现就2025年度预算批复前必须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事项,“提前一公里”,向各单位进行“预报”。
一、范围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学校已同意纳入2025年度预算,必须在预算批复前执行的项目:
1.限额标准以上项目(单台件、单项或批量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、服务,12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);
2.批量集采产品(使用非科研经费采购集采目录内的产品)。参见《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2020年版)》。
二、要求
1.明确资金来源,严格遵循“无预算不采购”原则。在提交采购申请前需确保已纳入2025年度预算,并在预算批复后配合做好挂接,否则将导致后续合同无法履约和支付。
2.限额标准以上项目还应按要求填报采购意向公开。参见《关于收集2024年上半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的通知》。
3.根据学校批量集采工作安排,现提前开始收集2025年第一季度批量集采产品的采购计划,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非科研用途的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复印机、打印设备、空调机(包括分体变频壁挂机、分体变频柜机),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通过采购管理系统(https://cg.bupt.edu.cn,通道:货物类→目录内→非科研仪器设备→批量集中采购)申报第一季度(2025年1月、2月、3月)的采购计划,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采购周期。具体的配置标准详见《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》。
请各单位结合实际,合理安排采购规划,预留足够采购和审批时间,及时合规完成采购工作。
联系人:彭竹云,电话:62282268
采购与招标办公室
2024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