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购与招标办公室

年末采购工作温馨提示

发布时间:2024-10-30 点击次数:586

临近2024年年末,为帮助大家更好地规划和执行采购任务,确保采购工作高效、有序进行,实现采得好、采得值,现就采购有关工作,提前一公里,向各单位进行预报

一、科学合理开展需求调查

根据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、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122号)要求,各单位应当对采购项目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、市场供给、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,了解相关产业发展、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以及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、升级更新、备品备件、耗材等后续采购等,可以通过咨询、论证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。

通过线下方式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对供应商开展需求调查时,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,并应当具有代表性

二、切实做好2025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

政府采购预算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经费,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,(货物服务100万元及以上,工程120万元及以上)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。用户单位在一个财政年度内,在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采购项目,不宜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采购。

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有:计算机、打印机、复印机、扫描仪、空调等。详见《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2020年版)

三、密切关注周期性采购项目

1.连续性服务:如物业服务、保安服务、印刷服务、汽车租赁、房屋租赁、代理服务、法律服务等;

2.维保服务:如空调电梯维保、消防设施维保、机房维保等;

3.服务期限为三年、合同一年一签的项目需要续签合同的服务。对于服务期已满或需要重新采购的项目,则须重新开展采购工作。

四、务必注意统一采购实施周期

采购节点

执行周期

意向公开

不少于30

项目申请报批

5个工作日

编制采购公告、采购文件

10个工作日

发布公告

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:不少于20

竞争性磋商:不少于10

单一来源: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

开标、评标、定标

1个工作日

发布中标结果

1个工作日

合同签署

30日内

备案公示

2个工作日内

五、大力推进学校重点项目

属于学校年度重点项目的,请实施单位尽快提出采购申请。采招办将按照“重要项目重点保障”原则,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,倒排时间、定期调度,确保有序执行。

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执行周期,提前做好采购前期准备,科学编织采购实施计划,及时开展采购工作,切实从源头做到规范高效。

 

如有需要,采招办可提供咨询和上门服务。

采招办联系方式:

  址:西土城路校区保卫处楼2

微信群:BUPT采购工作交流群

   话:62281817/1956/2268/3424/2312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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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10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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