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购与招标办公室

关于进一步规范履约保证金收退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5-27 点击次数:215

校内相关单位:

 履约保证金是采购过程中保障学校权益,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,促使中标(成交)供应商履约、避免其违约,督促其履行合同的有效手段。为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,维护各方合法权益,现就进一步规范履约保证金收退工作通知如下。

 一、及时收取、退还履约保证金

 采购合同签署后,请承办单位及时要求中标(成交)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履约保证金,并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尽快办理履约保证金入账手续。采购合同履行完毕,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的,请承办单位及时按约定时间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。

 二、定期梳理、清退履约保证金

 经盘点梳理,目前入账的履约保证金仍存在尚未及时退还的情况,请相关单位梳理清查,对已达到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的项目,尽快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。退还履约保证金需要准备采购合同扫描件和验收材料扫描件。

 三、履约保证金办理方式

 经办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“履约保证金入账申请单”和“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单”进行保证金的入账和退还申请,全流程均为线上办理。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(履约保证金线上入账和退还指南)。

  如有未尽事宜,请联系:

  采招办彭竹云,电话:62282268

  财务处薛士伟,电话:62283066/3566

 

 

 采招办  财务处  政策法规办

2024年5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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